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0年11月18日及以前,在我市辖区内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的现职人员(任书记之前担任主任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但任书记应不少于3周年,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所在村(社区)工作年度考核均在所属乡镇(街道)前20%;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个人或个人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获得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拟聘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试招聘岗位及名额以县(市、区)为单位,详见《遂宁市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试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开考比例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规定,此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试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差额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8:30至2020年11月18日17:00,报名地点在报考岗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事先由个人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推荐后,填写《遂宁市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签字盖章的《遂宁市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三年所在村(社区)工作年度考核均在所属乡镇(街道)前20%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码;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获得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
(三)审查备案。资格审查由所在地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确认,并填写《遂宁市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附件3)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遂宁市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2月2日8:30至2020年12月4日17:00,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面试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一科。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基层党建、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知识、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2.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2020年12月11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因对本人笔试成绩公布为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若笔试人员数超过岗位数3倍,则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若笔试人员小于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位于本次定向招考笔试成绩后20%(含20%)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计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闱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遂宁市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相关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放宽年龄的需提供)。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如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排位、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3:1面试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但低于3:1面试比例的岗位中,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需在60分(折合前)及以上。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人事科)0825-5863196;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08900〕。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市、区)统筹安排到乡镇(街道),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继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本公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0825—298808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825—5808900)。
咨询招聘条件、资格审查事宜,详见附件1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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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试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遂宁市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xlsx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