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四)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六)具备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毕业生和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以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参加各类考试时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数
盐津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1名,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名。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盐津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简章》(附件1)。
四、报名方式、地点、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在读学校出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双一流高校证明并加盖公章)、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参加网络报名考生将上述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名称,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二)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各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审查。
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报名地点:报考盐津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在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报名,联系人:杨英,联系电话:15808649593;网络报名邮箱:351500717@qq.com;报考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盐津县自然资源局人事股(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报名,联系人:凌征婷,联系电话:13638885480,网络报名邮箱:809132751@qq.com。
(四)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点至4月22日18点;网络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22日18点。
五、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方能进入招录程序。面试考核在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考官设5名,从我县工程类专家中抽取。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各环节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六、考察、公示、体检和聘用
(一)组织考察和确定人选。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含80分)以上,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只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招考条件进行审核,办理录(聘)用手续。
新录(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一)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者,由公开招聘单位、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所有考生、工作人员请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各地要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通告由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点击下载>>>
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