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县普查办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3人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年龄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普查、统计工作经历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强,懂衡东方言,普通话标准。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人员待遇:
经试用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面议。
五、用工形式:
与衡阳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作地点:衡东县统计局(衡东大道158号)
七、报名时间:2018年 8月16日至8月22日
八、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衡东县政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谭先生 0734-8468333 13307349750 (微信同号)
邮箱:15813130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