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6日—2003年4月1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4月1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因工作需要,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得报考。同时,统招在读高校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6日,09:00—15:00。
报名地点: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307室)(通化市滨江东路1966号)。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下载、如实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现场报名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签字的《2021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考生需仔细阅读《2021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相关内容,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考生持《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请考生保管好本人《报名登记表》并随时关注考务网站发布的通知。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通用知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考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
(二)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onghua.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0435-3267008通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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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021年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2021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2021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