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汉合校中小学市聘教师简章
为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教育惠民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经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博乐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汉合校中小学市聘教师47名。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报考者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觉服从组织分配。
5.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⒈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⒉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⒊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㈡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小学教育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㈢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㈣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㈢条所列标准。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㈠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下午08∶00)。
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按要求填写《2018年秋季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市聘教师报名表和政审表》。
5.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㈡资格审查
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以下证件: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⑷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⑸近期免冠2寸蓝底正面照5张;⑹提供1寸电子照片。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2018年8月25日在市教育局人事办(A2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问题,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㈢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8月26日10︰00-12︰00时(北京时间)
2、笔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详见考试说明)。
4、试卷命制
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及笔试分数线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博乐市双湖网http://www.blsdj.com网站查询。
㈣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教师面试程序:
⑴面试考核项目:教案设计(10分)、教法学法(15分)、教学过程(50分)、教师素养(15分)、答辩(10分),总分100分。
⑵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准备所对应学段(高中段:高一年级2节、高二年级1节;初中段:七、八、九年级各一节;小学段:高、中、低段各一节)一式3份教学设计,现场由考官抽取3节教学设计中任意一份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⑶应变能力测试。由考生随机从题库中抽出一道题现场做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办法:试讲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5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均进行公示。试讲成绩没有及格的面试人员将不被录用。
㈤体检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报名处领取体检单(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博乐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㈥考核政审。组织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应聘者需提供无违法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所在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计生办)。
㈦公示聘用。由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本人原因未到岗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㈧岗前培训。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新课改内容等。
四、待遇。
招聘教师待遇参照《博乐市机关事业单位市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工资标准。此次招聘的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分别由市财政予以保障。新招聘教师报到后,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由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合同,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根据表现一年一考核,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自治州、博乐市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由博乐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博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1、2018年秋季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汉合校中小学市聘教师岗位设置申报表
2、2018年秋季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市聘教师报名表
3、2018年秋季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市聘教师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