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旗公安队伍建设,缓解警力紧缺的现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47名警务辅助人员。
二、岗位设置
1.额济纳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27人(男性19人、女性8人),其中文秘岗位2人、其它岗位25人;
2.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警务辅助人员20人(男性18人、女性2人),蒙汉比例1:1;
3.以上岗位开考比例2:1;
4.此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行统一招录、分别管理的方式进行。
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公安厅的规定,辅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保护案事件现场、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工作,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集中考试、择优录取。
五、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额济纳旗户籍;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策克口岸警务辅助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18年6月31日;
3.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6. 年龄在18周岁(2000年7月1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斜视、无纹身,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8.有特殊技能者,经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阿拉善盟人才引进相关规定,采取引才的方式予以聘用;
(二)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刑事犯罪被打击处理过的,被收容教育过的,有吸毒、吸毒史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失信人员;
6.法律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早上8:3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初审:额济纳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把握审查标准,对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还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对于报名截止日期结束仍未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应聘人员,视为其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携带一份《报名表》,报名者需自行下载(见文末二维码)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和学籍在线认证报告、退伍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需将户口首页与本人页印至一张A4纸上);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档案袋1个;
4.报名地点:旗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东(政工监督室)。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实施方案》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设置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原因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小学起填写,工作经历必须要连续;
7.额济纳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政审工作,经初审、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参加体能测试;
8.招聘考试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笔试人员、面试人员、录用公示)等事宜将在广播电视台、“中国额济纳”微信平台、“平安额济纳”等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七、考试程序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性别分别组织测试,测试项目包含: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4×10米往返跑、摸高。具体测评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并适当放宽测试条件。测试中体能有一项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或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2: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面试人员。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必须用蒙古文字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名人员使用汉文作答,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进行加权。复转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各加2.5分。(以上加分项均在笔试成绩上加分,可累计叠加)。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满分为100分,不设定具体考试范围。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其它加分项(民族加分、复转军人加分、警察院校毕业生加分)。
(三)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2:1(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额济纳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将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的顺序和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2.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自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体检人员承担。
八、公示
1.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额济纳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及公安局办公大楼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培训与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额济纳旗公安局对招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期为30天。
2.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分别与额济纳旗公安局、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岗位,该岗位从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管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后,由额济纳旗公安局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由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
1.为加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额济纳旗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以本次考试无关。
3.本次招考报名人数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确定。
4.《实施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微信平台公布,请予以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简章由额济纳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额济纳旗公安局6521900转8018
额济纳旗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