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需要,住房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湖南省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体指1986年5月1日(含5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40周岁具体指1981年5月1日(含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http://jgswj.hunan.gov.cn)、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和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3日24:00(以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邮件以压缩包(“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90678911@qq.com。报名材料:①《湖南省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hunan.gov.cn/)和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湖南省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卷面总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面试:资产事务管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文秘岗采取撰写调研报告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中资产事务管理岗综合成绩高于70分方可录用。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调查、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湖南省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hun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招录过程接受局人事、局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1-85166559
监督电话:0731-85908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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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湖南省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湖南省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