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会计、财务相关专业毕业或有1年以上会计、财务工作经历;
3.能熟练使用电脑,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四、招聘录用原则和程序
招聘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将直接进行面试。体检对象按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不足10人时)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不足10人时)依次递补。
五、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应聘人员填写《嘉兴市委政法委招聘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电子稿发至报名邮箱:924450020@qq.com。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同意的证明。
六、待遇
1.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公司按人才派遣办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单位不解决住宿。
七、本公告由嘉兴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521653监督电话:82521065(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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