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2名,不限专业。
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民政事业;有一定的中文、计算机、相关法律基础和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信息自动化业务。
3、年龄45周岁(1976年5月20日后出生)以下,中专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持有婚姻登记员资格证。
6、优先户籍所在地为含山县。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党纪政纪处理或被单位辞退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实行面笔试,即面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5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环峰西路201号301室(含山县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5-4311185
联系人:黄女士
3、报名方式:现场按要求报名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获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及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三)笔试
2021年含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范围为《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常识。
考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8:30
考试地点:县婚姻登记处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在考试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含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占合成成绩50%、面试占合成成绩50%确定。
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
按照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三、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1年(实行1年1签),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
2、若已聘用人员因故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到岗,县民政局将按考试人员合成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行招聘。
四、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左右,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等。
以上公告由含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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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民政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