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若暂未取得,可先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待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其他条件的,认定时间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附件《2021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8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及2021年高校毕业生”包括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一般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具体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应聘人员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应聘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分别相符。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8.现已是双流区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1日9:00至2021年5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如因填写错误、不准确、上传资料不完整等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cdslgz2021.zpexam.com
应聘人员登陆后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同时将以下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在系统内上传:①必备材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②部分岗位所需材料: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党员材料等,详见《岗位表》“其他”栏,其中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在简历中明确工作经历,待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除工作经历外的其他材料,须在报名时一并上传;③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所学专业第三方专业相似认定等(若暂未取得,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交)。
特别提示:
报名系统最多可上传3个附件,若有多项证明材料,可将同类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档,作为1个附件上传。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将以短信进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高于1:3比例的岗位组织笔试进行筛选(其中0120主持人岗位组织试镜进行筛选),根据笔试(试镜)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试镜)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
笔试主要考核言语理解、数学运用、演绎推理、图形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时事政治、写作等内容。
试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仪表举止、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等。
组织笔试(试镜)的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6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试镜时间暂定2021年6月4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原件校验
校验通知: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校验方式:原件校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应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考“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及2021年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需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校验要求: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
(四)在线测评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职业价值观和职业行为风险,测评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通过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等额参加在线测评,并生成测评报告供后续面试参考。
(五)面试
参与在线测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题。
面试成绩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报到
1.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取消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人才和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0125会计岗位B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在双流区内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流)动。
四、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才入职后将具有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二)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
(三)享受成都市双流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85736230
详细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正通路555号
邮编:610200
咨询电话:028-65595888转84676
028-85826122
六、特别提示
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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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