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白森林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车辆驾驶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非在编临聘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招聘驾驶员15名,其中持有C1证以上,有3年以上驾龄经验驾驶员12名;持有B1证以上,有3年以上驾龄经验驾驶员3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政历清白,作风正派,无治安刑事前科;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在25—38周岁之间,(1980年8月20日至1993年8月20日之间出生),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公民;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违纪违法调查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其他条件不能报考的人员。
四、人员待遇
(一)政治待遇。受聘期间参加公司各类学习、会议、活动,是党员的纳入支部管理。
(二)经济待遇。受聘期间按《劳动合同法》管理,工资2600元/月,另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0日—8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长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者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转业(复原、退伍)证原件及A4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4)持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无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明。
3.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与考核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驾驶操作、面试三部分构成,按笔试成绩占40%(满分100分)、驾驶操作考试成绩占50%(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10%(满分100分)计算总成绩。
(一)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测试汽车理论、交通法规;
(三)操作考试:测试汽车驾驶、技能测试;
(四)面试:主要包括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操作考试未达到60分,不再进入下一轮考试。
七、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选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
八、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白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及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长白森林股份有限公司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