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长白县籍男性退伍军人(含士官、士兵)、普通高等院校男性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试:
(一)政治、身体条件。参照基干民兵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二)文化条件。退伍军人具有普通高中(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高校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掌握普通公文写作常识,能熟练使用微机办公。
(三)年龄条件。198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8月13日至8月17日,应聘应考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奖励证书等相关证件至长白县人武部政工科填写报名信息,联系人:田喜,联系电话:13596766311。
三、续聘解聘
(一)录用协议为期2年,每年考核1次。根据双向选择原则,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人武部给予解聘:
1.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
2.达到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9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有违法违纪行为;
4.因本人情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5.本人提出解聘或辞职;
6.其他情况不适宜的;
四、效绩考评
县人武部每年组织一次选聘专武干事效绩考评。考评采取个人述职、基层党委评价和工作业绩考评方式进行。考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不合格的解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执行县同等条件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具体由人事部门核定。
长白县人武部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