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1年6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五)除年龄外,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相关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2021年6月15日09时--2021年6月17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zp.lcedu.net.cn:808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18日09时--2021年6月21日17时
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6月22日09时--17时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http://zp.lcedu.net.cn:808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再次报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09时--17时。
4.计划核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于2021年6月24日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1日09时--2021年7月4日10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同步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
2021年7月4日09:00--11:00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详见《2021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四)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
(1)自弹自唱(占面试成绩的10%):弹唱内容现场提供。
(2)舞蹈(占面试成绩的10%):内容自选,音乐伴奏统一使用U盘,U盘自备,时间不超过2分钟,自备服装和道具。
(3)现场绘画(占面试成绩的10%):绘画时间60分钟;画种仅限素描画(含线描画)、蜡笔画、水彩画和水粉画,作画工具自备。
(4)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准备45分钟,试讲10分钟)。
2.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由鹿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4.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面试中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面试中自弹自唱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与公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予以解聘。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温州市各县(市、区)生源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二)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6月15日09时--2021年6月17日17时内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不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国(境)外高校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在2021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88262806(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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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