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主要协助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来访接待、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息采集、信访化解、走访慰问、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帮扶、党员结对帮扶、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以及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
(二)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走访调查等工作。
(三)具有始兴县常住户口。
(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含中专、中职)毕业。
(五)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即1979年7月以后出生)。
(六)同等条件下,有退役军人工作业务经验和已取得社工资格证的退役军人优先。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有过越级上访、非法上访、缠访闹访记录的人员。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7.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8.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参加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始兴县太平镇兴平路南三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报名咨询电话:15819211160,联系人:林雪华。
(五)报名所需资料:
1.《始兴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报名的,须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片3张。
4.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注:该证明也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5.报考人员承诺书(见附件2)一份。
(六)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七)领取准考证:考生请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韶关市嘉源汇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及退役军人安置、优抚等相关政策法规。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4.采取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30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或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验者。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0人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6927870。
(二)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选聘结果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除非岗位撤销,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考核合格和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原则上续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1.所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自聘任之日起,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调配管理,从事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解聘或辞退。
(二)待遇。
1.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政府购买服务薪酬标准。
2.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年底对聘用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对聘用人员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主动提供“粤康码”等健康码信息,积极配合防疫健康检查。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病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有关招录信息将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始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
始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