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司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3日之后出生),具有绍兴市户籍或常住绍兴(以2018年8月23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性别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驾驶证C1照及以上,驾龄5年及以上,驾驶技术娴熟,熟悉绍兴市及周边城市道路情况,无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四)爱岗敬业,能适应出差、加班、定期二十四小时值班。
(五)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及具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用工性质为编外用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工资标准按照编外用工经费额定标准严格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即日起至2018年9月5日截止,请有意者填写《绍兴市纪委司勤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一)、《绍兴市纪委公开招聘考察对象近亲属关系表》(附件二)发至绍兴市纪委邮箱:shaoxingjiwei@163.com,咨询电话:0575-85116467。
(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情况,市纪委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市纪委进行资料初审,发现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相关事宜。
(四)业务考试。根据面试成绩以一定差额比例确定参加业务考试人员。业务考试主要测试驾驶技能,委托市车管所测试,并由车管所出具最终成绩。市纪委派员监督业务考试过程。
(五)政审公示。对入围人选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并按人事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绍兴市纪委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新聘司勤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届满,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表现及岗位匹配度。考核合格的,确定为绍兴市纪委司勤人员;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中共绍兴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