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5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记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因疫情原因,经医院同意,可适当延长)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7月5日之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容缺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威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威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1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威海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通过邮箱发送至w8476020@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应聘岗位,如“心血管内科医生岗位”。
3、考试资格初审: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应聘人员所填写的《报名表》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因个人填报不完整或错误,造成初审未通过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组织实施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0%:50%的比例计算。其中,博士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免笔试,博士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工勤技能岗位采取技能考核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医疗类、护理类、中医类、药学类、综合类。各类均考一科,总分100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安排进行。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笔试时间以及地点安排将提前在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医院官方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笔试结束后,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方式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技能考核。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计划较多的岗位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0-13人的岗位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2。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在面试前现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相关通知。
面试前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各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对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明确注明专业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时所填写的《报名表》原件一份(贴一寸彩照);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原件。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已经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但尚未取得纸质版证书的,可自行打印电子版结业证书或由规培基地开具通过考试的证明。参加并通过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提供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的《成绩通知单》。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
1.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规定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由医院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经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其中,科技城分院(初村卫生院)临床护理岗位人员与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科技城分院工作。
五、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医院官方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380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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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威海市中心医院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