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1年7月12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2日至2003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书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2日,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静海人才信息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
审查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至7月17日17:00。
邮箱地址:jhwgjrsk@163.com
考生应如实填写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到报名邮箱。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在48小时内给予回复。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参加后续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津德路18号(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208室)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参加协会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等)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2021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项考试分阶段进行,分数间不存在比例关系,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于资格审查后,同准考证一并发放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防疫有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初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现场创作展示,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40分,现场创作展示成绩占60分的比例合成初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和现场创作展示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复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如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复试人员。
2.复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总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复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分的比例合成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
(四)体检
复试合格人员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复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复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复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复试合格人员中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42529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考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考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2.特别提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静海人才信息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视为放弃。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68235965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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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天津市静海区书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计划x.xls
2021年度天津市静海区书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x.doc
2021年度天津市静海区书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x.doc
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