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2021年7月18日)前出具,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邹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9:00—7月18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相关要求,自愿选择招聘岗位,如实填写《2021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2021年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5),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放在以“姓名+毕业学校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专用邮箱:zcjkqzkb@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不得重复报名,否则不予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经开区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邮件进行回复,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电子邮件往来。
(二)资格初审
经开区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全部报名结束后,将对初审合格人员在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和邹城经济开发区网(/col/col70229/index.html)进行公示,并通过邮箱进行反馈。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21日—7月23日下午17点前,到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西招考窗口(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放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初审由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向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需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时间要求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笔试组织部门根据考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确定,分别按照招考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排名,形成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组织面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统一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问题的,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邹城经济开发区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邹城经济开发区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聘用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邹城经济开发区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2021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2021年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名人员信息表》见附件5。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和邹城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70229/index.html)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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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g.xlsx
2021年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g.doc
2021年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g.doc
2021年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g.xls
邹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