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5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历(2016年9月前任教),胜任高中循环教学,年龄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省特级教师、市骨干教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暂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承诺入职1-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沭阳如东中学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沭阳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4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正常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地点
沭阳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
3.报名办法
①应聘人员现场上交从“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的《沭阳如东中学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上需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工作人员审核;②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全日制研究生以外的考生还需提供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在一所学校任教时间不够的,可补充之前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如任教学校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需同时提供县社会保险处出具的证明)⑤报名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需再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沭阳县教育局会同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1. 笔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通用知识,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50分。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以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演课(15分钟),问题答辩(5分钟),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
综合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
领取《准考证》:领证时间及地点见“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yang.gov.cn/)“公示公告”栏通知。逾期不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三)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由沭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沭阳县教育局和沭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沭阳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沭阳县人社局备案。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沭阳县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沭阳县人社局、沭阳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报沭阳县委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他事项
1.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2.考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各种证书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3.本简章由沭阳县教育局、沭阳县人社局共同发布,沭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83690236、15050979825
朱老师 18800624301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36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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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