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为省商务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主要从事全省外贸数据的运营维护、数据分解、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担浙江省外贸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外贸业态、外贸主体、品牌商品的国际市场拓展和对外宣传推介活动;开展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的合作交流,组织开展贸易洽谈和对接等促进工作;承担全省境内外综合性展览会、洽谈会和博览会的统计、分析、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外贸新业态的培育发展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招聘岗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7月21日12时至7月30日18时。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zcom.gov.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报岗位,视作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7月21日—7月31日。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8月1日9时—8月3日18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可不保留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时间暂定于2021年8月中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发布通知。
笔试由招聘单位自行命题。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8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和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zcom.gov.cn,业务板块/综合工作/通知公告);
2.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ZJFTSC);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1842(省商务厅人事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0571-2817700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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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