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
1.所有岗位招聘对象均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人事档案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大专学历要求毕业院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且持有“报到证”(派遣证);
(四)年龄计算方法:年龄35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40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依此类推;
(五)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7月29日(周四)9:00至15:00(中午不休息)
(二)地点
昌平卫生学校(南环路中段昌平中心公园东门对面)
(三)报名方式
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2-5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1.报名表,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提供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就业网查询到的学历,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5.应聘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非2021年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和人事关系必须在京,并持公告之日后开具的加盖存档部门公章的存档证明(信)原件,存档合同、存档协议、存档证等不予认可。
现场报名时,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结束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
(五)考试
1.笔试: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4)笔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每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合格人员1:5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以昌平区政府网站及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考察与体检
专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3.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办理聘任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5)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程序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10-69746209
监督电话:010-80106302
咨询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止,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昌平区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index.html
附件:
1.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xlsx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