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气象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中共湖南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气象局网站(http://hn.cm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要求
①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24:00止。
②应聘者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hnryb2021@163.com邮箱,(其中:《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
③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附件材料:
①应聘者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者须提供填写完整有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④个人简历。
⑤近期彩色蓝底免冠2寸照片,JPG格式。
4.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达不到3:1,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应聘者参加所有环节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气象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6919265(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510422(中共湖南省气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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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c.xls
湖南省气象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