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招聘计划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5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网址:zp.ehall.abc.edu.cn);
2.请应聘人员在系统中上传以下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图片):
A.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B.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
C.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D.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如因材料不实或填写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组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在系统中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请考生关注招聘系统并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聘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职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资格面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进行资格面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进行资格面审且未提前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基本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得补交。资格面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3.资格面审合格人员须当场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发放《准考证》;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长为120分钟。参加笔试人员须提前15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考场见准考证),中途不得离场,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考核。
(2)考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3)笔试分值: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4)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根据招聘岗位数量,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名次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为执业医师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相关内容。
(3)分值: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3.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上述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录取标准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按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名高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采用人事代理用工形式聘用,享受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面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将于考试前在校园网公告栏公布,请应聘者关注学校网站。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三)我校对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学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则不再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四)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学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是否安排替补,递补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本招聘公告由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可乘坐32路、37路公交车)
联系部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汪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2766,5971010(传真)
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553-5971065
纪检部门电子信箱:ahszy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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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医生岗位表x.docx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