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7.时间段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3日(含本日)至2003年8月2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1《2021年鹿寨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鹿寨县自主公开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扫描件均需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其他材料的扫描件发到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并打电话给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应试或者聘用资格。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接到报考单位电话通知后可以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鹿寨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四楼)。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四、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3日9:00至10:30。
2.笔试地点:鹿寨县城南第二小学(鹿寨镇创业路89号)
3.笔试分值及内容:主要考查教育学与心理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8月14日至8月20日9:00-12:00,15:00-17:00,查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于2021年8月14日上午9:00在鹿寨县城南第二小学校门外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8: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30-8:00进入候考室签到,8:00开始抽签,8:30分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如果在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将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鹿寨县城南第二小学(鹿寨镇创业路89号)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
4.考生备考时间:30分钟。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五、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有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从参加面试的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和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此次公开招聘活动期间,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柳返柳人员必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柳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结束,境外返柳来柳人员需经过“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所有考生亮“防疫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应自备口罩,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柳州市鹿寨县教育局、柳州市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请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招聘监督电话:
0772-6820319柳州市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6814943 柳州市鹿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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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鹿寨县自主公开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报名表a.docx
2021年鹿寨县自主公开招聘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寨县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