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工作岗位,具备基本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在职职工须持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岗位均需取得国家统招高中起点全日制正规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要求。
(三)报考人员年龄要求24周岁以下(1997年8月10日之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到26周岁以下(1995年8月10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期、培训期、聘用期。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沂源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门诊楼四楼西侧)。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本人到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现场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交纳报名费40元。
(四)笔试:笔试范围为各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费70元。
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
笔试、面试合格,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须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由计划生育关系管理地卫计办出具)。体检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招聘人员,由山东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往县妇幼保健院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山东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如服务期不满,本人辞职或离职的,需缴纳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后方可办理辞职、离职等相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要求应聘人员和考生主动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并无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者方可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3241158(县妇幼保健院医院人事科)
0533-3226868(山东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33-3237203(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七、本招聘公告由县妇幼保健院、山东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沂源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计划a.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