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0名(无编制,合同制), 应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社区人员类。
1.招聘岗位:社区人员。
2.招聘人数:21人。
3.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辖区范围内。
4.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计算机专业及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愿意做群众工作,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与综合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辅助业务类。
1.招聘岗位:城管执法、综治巡逻。
2.招聘人数:29人。
3.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辖区范围内。
4.岗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
(3)遵章守纪,知法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退伍军人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被辞退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四)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 有违法违纪行为人员。
三、其他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政审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录用期间按照芳草街街道聘用人员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日00:00时至2018年9月2日24:00时。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点击报名链接:http://special.zhaopin.com/pagepublish/64255562/index.html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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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