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已取得相应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具备较好的相关专业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办公室文秘岗1人
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科学类专业;
3.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招聘。
(二)办公室信息技术岗1人
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计算机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招聘。
(三)外联部文秘岗1人
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科学类专业;
3.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将求职登记表,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sklzp@163.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须设置为“2021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9月13日。
3.初审工作。自治区社科联负责初审筛选,初审筛选后通知报名人员考试时间。考试当天须提供材料原件:
1.求职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5.相关荣誉证书、技能证书、佐证材料等。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
(三)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四)聘用
考察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合同,待遇按照自治区社科联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薪酬待遇按照自治区社科联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未定事宜,由自治区社科联研究确定。
(二)本公告由自治区社科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5874423
监督电话:0771-587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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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科联人事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