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
1.本次计划招聘15名,其中漳平市总医院14名、漳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度漳平市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招聘范围:全省指2021年9月8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辖区内的;龙岩市指2021年9月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漳平市指2021年9月8日前常住户口在漳平市辖区内的;
3.招聘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9月1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护理岗位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8日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安心卫生健康工作;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4.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4)漳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公告在漳平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漳平市政府网(www.zp.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597-3099016。报名时,有序排队间隔1米,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2.报名地点和方式:应聘者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自行到漳平市总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八楼)进行现场报名,也可以直接将个人简历及报名材料投至电子邮箱(邮箱3367580741@qq.com)。应聘者报名时应填写《漳平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和本人)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1张(电子版)。
3.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应聘二个岗位的,认定为所应聘全部岗位无效;
(2)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应聘岗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应聘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并对《报名表》填报的应聘信息和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3)漳平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漳平市政府网(www.zp.gov.cn)是本次公开招聘与应聘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应聘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核
由漳平市总医院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四)考试
1.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由漳平市总医院负责实施,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如遇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分数相同的考生加面试一场。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打印《漳平市总医院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如实填写。笔试及面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由市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应聘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漳平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漳平市政府网(www.zp.gov.cn)为期7天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被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并实行聘用制管理,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服务年限5周年(含1年试用期,不含进修、规培时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漳平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报考医师资格类的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入编后三年内未能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漳平市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97-7529313;中共漳平市总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597-3099181;漳平市总医院行风办电话:0597-7832808。
点击下载>>>2021年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ss.xls
2021年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ss.docx
2021年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s.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