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团队精神,团结同志,为人礼貌,助人为乐,言谈举止得体。
3.无不良纪录和嗜好。
三、聘用管理及报酬
(一)聘用管理: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主要协助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不属于本单位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应服从统一工作分配;本次招聘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县河长办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暂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000元(工资标准按照(宁办发〔2017〕8号)文件执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三)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在其工资中扣缴。
四、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或治安处罚的,或者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名。
①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大专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者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③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能撰写各类文字材料。
④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能适应日常加班和应急突发情况下的工作强度。
⑤因水行政执法工作特殊,经常在野外和夜间开展,此次招聘优先有执法工作经验者、有驾驶经验者、退役军人、男性。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0月18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有工作经验者可提供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并填写《宁明县河长制办公室招聘执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一份。
1.网上报名: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PDF版本)以“河长办应聘+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打包发至邮箱:nmxhzzbgs@163.com,并拨打电话号码0771-8626610,确认报名;
2.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宁明县水利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6号院内)五楼大平台倒数第二间宁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8626610。
本办承诺对所有个人资料进行保密。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预审、面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的则不进行面试。
(三)体检
根据报名情况、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综合各方面情况后10月下旬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0771-86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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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