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应急救援中心,该中心是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森林、渔港渔船、海岛海域船舶火灾的扑救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渔港渔船、海岛海域船舶火灾应急救援专项培训、演练;参与火灾救援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各类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已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仍然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得报考)。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居民报考的,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二)招聘岗位名称、类别及人数:财务会计岗位,管理岗位九级1人。
(三)招聘岗位职责:负责财务会计、采购、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名称(代码)为会计学(B120203)、会计学(A12020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且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由我单位综合研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5.其他要求:有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3日18:00。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gljbgs@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例如:张三报考财务会计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考试前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时间按证书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主动与我单位联系,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截止后,未联系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报名联系电话:0756-2155628。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第一名为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珠海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珠海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55628,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622300;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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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