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安徽省徽京剧院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如下: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拟聘 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年 龄 |
其 他 | ||||
2021013 |
专业技术(徽剧演员) |
10 |
大专:戏曲表演; 本科:表演; 研究生:戏剧戏曲学、戏剧与影视学。 |
大专及以上 |
25周岁以下 |
岗位:徽剧表演 |
应届毕业生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5年11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安徽省徽京剧院(合肥市庐阳区环城南路46号)。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等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低于3:1的岗位须报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理论笔试
专业理论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戏曲基础理论常识。时间为90分钟,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考生报名时通知。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徽京剧院网站公布岗位成绩排名情况,供考生查询。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应聘人员报考行当分组进行测试。共分为自选剧目表演和指定业务技能展示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自选剧目表演:应聘人员根据应聘行当自选剧目一段,自选剧目表演时间为每人10分钟,满分为50分。
(2)指定业务技能展示:应聘人员根据考核组指定的考题,进行技能展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情况。指定业务技能展示时间为每人10分钟,满分为50分。
应聘人员根据应聘行当组现场抽签,按照抽签排序参加自选剧目表演和指定业务技能展示。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徽京剧院网站。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算,其中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实际进入应聘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考试最低分数线60分(考试最终成绩)。对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的合成成绩排名于考试结束10日内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徽京剧院网站公布。
(四)其他事项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人员的服装、道具、伴奏音乐等自备。现场陪演和现场伴奏人员均不得超过2名。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徽京剧院依据招聘公告的要求和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省徽京剧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省徽京剧院将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报名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徽京剧院按照《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确保招聘全过程安全有序。
咨询电话:0551-62674250。
监督电话:0551-63608174;0551-6360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