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编办批准,市社会福利院拟招聘1名女性护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情操,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爱心和事业心。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护理专业和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电脑操作。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片,于2018年8月29日—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社会福利院(东门路1号一楼)报名,截止时间9月8日下午17:30,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柴女士,联系电话:4052026(393580)
三、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笔试免考)。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五、录用
通过资格审查,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在参加体检人员中择优录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用。
六、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期间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江山市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江山市社会福利院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