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对紧缺人才的需求,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区城乡建设发展水平和城市品质,根据《关于激励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17〕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人才1名。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双一流”大学(含原“211”或“985”工程大学,不含二级学院)园林、风景园林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风景园林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户籍或生源地、性别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审核、资格比选、专业评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审核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请报名者下载填写《2018年衢州市衢江区园林管理处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并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jzj2298891@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24时。联系电话:0570-2298892。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比选
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在校表现进行初步筛选,按照按1:5比例确定专业考核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专业考核人员。
(四)专业评审
组织入围专业评审对象进行业务能力水平考评,具体了解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评审,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结束后,由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签约、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衢江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执行聘用人员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
3、未尽事宜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研究决定。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