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护士2名,检验1名,医学影像1人。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4日以后出生);
2、护士: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检验: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临床执业医师或医学影像技术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超声上岗证,其中临床执业医师要求执业注册范围包括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学专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20。
2、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须持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3、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杭州湾新区名仕路148号行政楼二楼205室),联系电话:63909953,联系人:丁先生、蔡女士。
根据以往招聘情况,本次招聘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进入考试。
(二)考试、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的考核方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各占50%。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技能操作考试:
护理技能操作考试由医院护理部组织,检验、影像技能操作考试由医院医务科组织,考核人员现场随机抽取技能一项进行考试,按考核人员抽取考试顺序号进行。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面试:
在技能操作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者列前)。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四)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慈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