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水利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水利局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1、招聘名额:1人
2、招聘岗位:水质采样员(合同制普通雇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86年11月4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3、专业要求:不限
4、工作经验:不限
5、身体健康,品格良好。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9:00至11月10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路2号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203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七、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
2、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一律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则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体检由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中心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三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报名网站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和待遇原则上按照市人社局批复的工资标准执行。社保、公积金等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心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十一、其他
(一)咨询电话: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办公室0731-89785256
(二)监督电话:
长沙市水利局人事处:0731-88667123
长沙市水利局机关党委:0731-88667119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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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docx
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