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遵守编外用工招录使用等相关规定;
(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职绩挂钩,薪酬差别化。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清白,作风正派,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水平,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基础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职责。
三、招考计划及报考条件
单位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
专业 (包括相近专业) |
学历 |
其他 | |||
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环境监测 |
1 |
水系环境研究、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工程、环境污染与治理、环境化工、大气研究、环境监测、生态学、规划与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资源与环境水文工程、环境监测与治理科学、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生物科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基础生态学、普通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户籍 |
四、招聘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11月14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huanbaoju0575@163.com。咨询电话:88096909。
(二)网上报名者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一寸免冠彩照1张。
(三)采用考试(视报名人员数量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录用形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研究拟聘人员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
五、待遇和管理
(一)按照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劳务代理),聘用期内根据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等事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三)接到报到通知后,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报到录用手续超过三天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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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