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一:面向群众接待工作3人;
(二)岗位二:协助办公室相关文秘工作1人。
三、招聘对象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21周岁-40周岁。
(六)性别:男女不限。
(七)学历: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法律、中文专业以及本科学历者优先聘用。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30日(8:00--12:00,15:00-18:00),周末除外。
(三)报名地点: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楼办公室(西山镇路棠东街9号,电话:0775-3371923)。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一)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聘用: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775-337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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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