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全媒体播音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并持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合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只需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合格证);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指2003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男性要求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要求身高在160cm以上;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50k;⑤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合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只需具备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合格证);⑥提供突出本人主持镜头的三分钟以内节目视频。
以上报名材料请压缩打包并标注姓名+性别,发送至邮箱:xcbsqwhcm@126.com。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止。
咨询电话:0527-80517889 0527-82960369
2.资格审查、初选:报名时间截止后,评委组通过对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资料、视频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筛选,电话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初选结果。通过审查、初选的报名者,按电话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考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初选的报名者对结果不服的,应在接到电话通知结果后1日内向区委宣传部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接到陈述申辩后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3.通过资格审查、初选的报名者,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4.注意事项:报考者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考试资格。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面试形式为新闻出镜播音、模拟新闻现场出镜。考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并在宿城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委宣传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宣传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由宿城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17889 0527-82960369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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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