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是外交部、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院以服务中国外交事业为宗旨,秉承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办学理念,以周恩来总理向外交人员提出的“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十六字方针作为校训,致力于培养“爱祖国、知世界、通专业、精外语、高素质、复合型”高层次外交外事人才。自建校以来,学院培养了大批外交外事及其他行业优秀人才,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外交和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术背景,以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一)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二)留学生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四)京内调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
(五)京外人才引进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熟练掌握至少1门外语,教授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副教授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2022年度计划招聘教学科研岗位28个,教学辅助岗位1个,党政管理岗位11个,专职辅导员4个,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外交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计划,个别岗位将做出相应调整。
(二)非北京生源应符合在京就业落户政策要求和条件;
(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取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应聘人员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招聘部门提交报名材料。有关材料包括:
(1)《外交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
(2)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和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获奖证书、研究成果等;
(3)身份证(正反两面)以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
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对专业、学历、岗位要求等信息咨询时,请联系各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见《外交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进入统一招录考试人员名单。
(三)统一招录考试
统一招录考试暂定于2022年3月中下旬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教学、科研岗位的考试科目为英语笔试、口试、心理测试。党政管理、教辅、辅导员岗位的考试科目为英语笔试、中文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心理测试。
(四)面试
面试暂定于2022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集中进行,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4: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中,党政管理、辅导员岗位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其他岗位由各招聘部门负责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暂定于4月下旬进行。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招录考试成绩30%加面试成绩70%)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入围人选参加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公示、聘用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统一公示)。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引进,经批准,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外交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可为符合条件的京外生源解决北京市户口,可为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提供单身宿舍。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进入招录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及相关安排,将采取网站公告、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请及时关注外交学院官网,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相应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予以理解和配合。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直接取消继续参加招聘的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外交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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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交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人才引进、博士后).xlsx
外交学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