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院建设和发展,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
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内。
7.符合云浮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见附件1)
9.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报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已纳入云浮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薪酬待遇
1.岗位性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2.服务期限:引进人员的服务期必须4年以上。
3.工资福利: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
四、引进程序、方式
1.引进程序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双向选择(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课堂试讲和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
2.具体招聘方案
(1)时间和地点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云浮市教育局(http://www.yunfu.gov.cn/jyj/)通知公告栏中,请符合资格人员自行上网查看;面试、课堂试讲和心理测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另行通知予以明确。
(2)成绩
课堂试讲成绩满分100.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0.00分,70.0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环节。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60.0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轮心理测试环节。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试讲×60%+面试成绩×40%。
(3)考察对象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4)体检
考察对象人选按广东省规定必须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6)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云浮市教育局(http://www.yunfu.gov.cn/jyj/)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7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电子材料投递邮箱:zyyzyx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引才+姓名+专业+联系电话。
(2)考生须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联系地址:广东云浮新兴县六祖镇十里村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
联系人: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蔡老师;联系电话:0766-2989810;
面试考核、课堂试讲时需带备身份证及各类证书、材料原件审核查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因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3.国有企业、云浮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本公告由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云浮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科负责督。监督投诉电话:0766-882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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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x
2021年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2021年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提交电子材料目录.doc
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