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神农架林区“先聘后录”有关工作安排,经先聘后录工作小组同意,现将神农架林区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以用人为主,简化程序,聘录结合,双向自愿选择的原则。
(三)坚持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以用人单位为主导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按“先聘后录”方式招聘检验员2名。其中:食品药品检验岗位1人,环境水质检验岗位1人。条件如下: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生物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质量与安全、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生物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等相关专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等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林区检验检测中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员2名。其中:食品药品检验岗位1人,环境水质检验岗位1人。条件如下: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组织本部门聘用岗位报名,招聘信息将在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j.gov.cn/gov/)、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snjrsj.gov.cn/)林区检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http: 61.183.35.221/snj/jczx/)发布公告。
报名可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提供:将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包含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06937498@qq.com
武汉轻工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医药学院等招聘专场报名由林区检验检测中心招聘专班现场组织或者联系高校组织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19—3337889,联系人:魏开国。
(三)资格审核
2018年9月25-28日,由林区检验检测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地点:2018年10月9日,检验检测中心会议室。
面试考官:由林区检验检测中心先聘后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面试方式:主要采取提问及实操环节等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面试比例:按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比例小于1:3时,该岗位是否取消或合并由林区人才办审批后执行。面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由神农架林区检验检测中心根据面试综合情况,按照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神农架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体检
2018年10月18日,由神农架林区检验检测中心在聘用协议签订前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林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在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林区人民医院体检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复查一次。体检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协议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对象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5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协议签订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满1年后,应聘对象可报名参加应聘所在单位招聘考试,若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试视为违约。毕业时间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学业证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四、试用期、聘用期待遇
1.由政府为聘用期内的聘用人员提供拎包入住人才公寓。
2.聘用人员享受神农架林区同期招聘的同学历正式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不实行试用期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由财政按用人单位财政供养方式予以保障。
3.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可享受《神农架林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中第六条生活补贴优惠政策。具体为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1000 元;其他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每人每月500元。
林区检验检测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