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厦门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竞技体育发展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1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㈡岗位条件
1.体能康复师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保健、运动康复(与健康)、运动训练专业,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1月-2004年1月期间出生)。有专业运动队1年及以上队医工作经历(由单位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能适应经常性随队外出医疗保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足球教练员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C级教练员证书及以上级别(含C级)。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月-2004年1月期间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代表本地市参加过省运会足球比赛获得前三名或任教期间所带队伍获得市级比赛前两名、省锦标赛前三名。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㈢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㈠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0日10:00至2022年1月14日17:00。
㈡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竞技体育发展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245002054@qq.com报名。
㈢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须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㈠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市体育局指导市竞体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市竞体中心负责在2022年1月18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厦门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竞技体育发展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6.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7.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㈡考试方式
仅面试: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㈠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市竞技中心会同市体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市竞体中心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市体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体育局指导市竞体中心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备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㈠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sports.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㈢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市竞体中心提出意见报市体育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部署,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招聘面试的现场环节,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行程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保持适当距离。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九、其他事项
㈠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㈡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厦门市体育局纪检组实施监督。
㈢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㈣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㈤审核、考试、体检期间报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竞体中心会同市体育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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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竞技体育发展中心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1月)》.xlsx
2.《厦门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竞技体育发展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厦门市体育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