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龙山镇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和基本条件
1、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计28名。其中劳动保障专职人员8名、城管协理员12名、执法辅助人员3名、管理辅助岗位(1)3名、管理辅助岗位(2)2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其中具有大学生村官身份(包括已分流对象)的报考对象,男性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4、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城管中队协管人员岗位的,若为退伍军人的,学历要求为高中及以上。
5、龙山镇户籍(以2018年9月1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6、具体招聘指标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 9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龙山镇人民政府三楼党政办316办公室 ;
3、所需材料: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国内学历须同时提交学信网上的学历查询证明)、退伍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
4、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原则上将酌情核减指标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指标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参照镇编外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咨询电话:0574-63716022
本招聘公告由龙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