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和条件
招考岗位:办公组工作人员1名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安全生产以及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报考要求:
1.具有A2及以上级别的驾驶资格。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熟练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粤语、普通话流利,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报名联系人:伍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6112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一寸照片(1张)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三水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5楼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将《三水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表)的电子版(其中报名表照片处需附上本人近期清晰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sscanzong@163.com。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三水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表),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本人负责。
(四)中心工作人员完成资格审核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考试。若报名人数较多,将择优安排面试。
三、招聘流程
(一)考核
考核为面谈方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
在资格审核符合的条件下,按职位招聘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谈。面谈采取从中心招聘组成员中选取不少于5人作为面试考官。考生的面谈顺序抽签确定,每位考官对考生的面谈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取其平均分作为该生的面试成绩。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安排为准。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对象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
(二)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招聘对象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参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的,参照《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
(四)递补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拟录用的编外工作人员分别按区民政局和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集体讨论通过后进行任前公示。聘用结果将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考试、体检和集体讨论后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审批权限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
四、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应聘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责任。报考及考试时须自觉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后进入报名现场及考试现场,全程佩戴口罩。近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须如实报告。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并启动递补聘用程序。
六、其他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保留1年,在此期间如本单位工作人员因被解聘、辞职或退休等原因而出现人员空缺的,可在本次未入选人员中补充招录。
七、薪酬待遇
年薪约6.2万元(含五险一金、加班费、节日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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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