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响应我市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帮扶,结合我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最困难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学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做事条理清晰,细心,有责任心;
3.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的);
4.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3)失地失业人员;
(4)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其申请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前,不能安排公益性岗位;当年申请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安排公益性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有精神病史的;
3.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照岗位要求,自愿报名,填写《2018年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报名截至2018年10月10日。
(二)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统一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后,分派至相应岗位进行实习,实习期半个月。
应聘人员实习期期满后,用人科室对其在全面、客观、公正基础上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被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等方面。
考核合格后由聘用人员自行前往市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后提交团市委党组审定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三)签订合同
由市就业服务中心核查拟聘用人员后,发出公益性岗位上岗通知书,后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我委的用工管理规定管理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对其实施岗位培训和内部管理规章、规定的教育。
五、待遇福利
根据柳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职工工资每月2016元,单位为公益性岗位职工购买五险。享受生日慰问、节日慰问等福利,公休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其他
报名人员请认真填写《2018年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发至邮箱lzstwbgs@163.com。
办公地点: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43号(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联系人:刘婷婷,联系方式:0772-2825225。
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