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三门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岗位需具有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人员,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人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三人社〔2019〕25号)公开选聘条件,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行政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含行政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2020年7月10日-1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地点:三门县农业农村局人事人才与科技教育科207室(三门县海游街道蟹山路18号),联系电话:83361656。
2.资格审查。三门县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经资格审查,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此次选聘。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为限。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6.考察。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7.公示、调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资料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聘资格。
2.本公告由县农业农村局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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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