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科室内务1 |
2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40周岁以下 |
科室内务2 |
1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男性,持C1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龄,40周岁以下 |
工程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类 |
40周岁以下 |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舟山户籍(以2022年3月15日的户口地为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定海区东山路289号行政服务中心707室、705室)。
3、报名时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其中报考”科室内务2”岗位的还需提供驾驶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原件。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2年3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符合报考条件者由短信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岗位年收入5.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见附件2、附件3)。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2586006,0580-2586007
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2、考生防疫须知
3、考生健康申报表及承诺书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2年3月8日
附件1:
舟山市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
用工人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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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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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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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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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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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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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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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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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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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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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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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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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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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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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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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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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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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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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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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可以附页) | ||||||||||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附件2:
定海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考生防疫须知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平稳做好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报名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一)考生应当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为方便打开,建议使用手机微信下载小程序“通信行程卡”)。报名前不要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建议报名者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
(二)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三)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参加报名: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报名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报名,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报名。
(2)“行程卡”绿码但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报名前48小时内的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另外14天内有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舟返舟的,还需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应主动报告,除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4)考生在报名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提供定点医院诊断证明。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报名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报名前21天,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报名前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街道、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和全域核酸检测地区。
(3)仍在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观察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人员。
(4)报名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5)不能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如实填写报名前28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报名时,考生应凭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报名地点。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以及现场测温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进入报名地点前,要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健康码”、“行程卡”,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
(二)考生需全程戴好口罩,除在需身份验证时,应摘口罩配合(保持安全距离)。
(三)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注:流行病学史,是指在规定受控的时限内,有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密接史”。规定受控的时限,包括集中隔离、居家观察、社区监测(限定活动场所)的时间,届时具体天数要求,按政府防疫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附件3:
考生健康申报表
姓名:身份证号:
手机:
1.本人是否已申领并取得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是□否
2.本人“通信行程卡”是否绿码带“*”号?□是□否
3.报名前28天内是否有国(境)外旅居史?□是□否
4.本人在报名前21天内是否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报名前14天内是否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和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是□否
(注:中高风险地区界定,以考生填写此表时的国家疫情通报为准。)
5.本人在报名前14天内是否有舟山市外旅居史?□是□否
6.本人报名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是□否如“是”请在□内划√
症状:□发热(37.3℃及以上)□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按实际情况可多选)
7.本人是否既往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是□否
8.报名前21天内本人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是□否
9.本人是否为仍在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或日常健康监测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是□否
考生承诺书
一、本人已详尽阅读考试公告及疫情防控有关告知事项说明,了解本人健康证明义务及考试防疫要求,自愿遵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本人符合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三、本人承诺:本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或有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承诺日期:202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