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承担是体育局系统体育场馆、训练场馆规划、建设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团泊体育基地日常维护、运动队服务保障;承担运动队医务监督医疗服务、运动康复和医疗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承担体育科学研究、体育科技开发服务和退役运动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4.具有较高专业素养,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5.聘用人员,入职后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于2022年4月7日至4月15日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http://ty.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上发布。本次招聘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及面试组织等。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相关通知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笔试、面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09:00至2022年4月22日下午16:00。
3.缴费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09:00至2022年4月24日下午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由于输入错误或虚假信息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2年4月24日(09:00-11:0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二)笔试
如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2、笔试科目: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财会类)》,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会计基础知识、财务管理和会计相关法律知识等。
报考工程技术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程资料管理岗(专业技术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内容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和写作等。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准考证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时间:2022年5月5日09:00起至2022年5月8日0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2年5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tj.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20日9:00—11:00。
资格审核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一楼(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携带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详细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年月)或其他可以佐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下载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25日09:00至5月27日16: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仍出现并列的一同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6月1日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tj.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医院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采取查阅档案、征求原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22-68376369
监督电话:022-23314216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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