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0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人(含专任教师3人、专职辅导员24人),聘期内待遇参照在编同岗位人员计发薪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原则上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酌情考虑因新冠疫情对学历学位授予时间的影响);
(九)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仅限于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十)参照桂人社规〔2019〕8号文件,本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岗位另有年龄要求的,以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为准。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www/myweb/home.cdi)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www/myweb/home.cdi)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3)并签字盖章,将登记表、党员证明和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等,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考试
通过考试进入考核环节。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由学校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事处汇总,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开考。
1.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①试讲。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需要进行试讲。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名单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公布。
②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非专任教师岗的,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综合面试成绩。
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的,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考试时间、地点
试讲及综合面试的岗位、时间和地点等,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必要时可采取线上测试。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我校人事处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五)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巡察办、督查办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监督举报电话:0771-382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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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