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四)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2.招聘人数:非实名控制中职教师20人,非实名控制数高职教师4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3.具体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详见《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办公培训综合楼一楼B区,经济管理系酒店管理实训基地(逐梦轩)。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7日-8日(周四、周五)9:30-17:3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2.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考试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题分值满分100分,以《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为主。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的笔试成绩加3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面试对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2)经审核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报考者。
3.面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试讲环节(15分钟):中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中职教材备课试教;高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职教材备课试教。考生需准备一节课的教案,并打印一式八份纸质档(教案不能出现涉及身份、姓名等信息)在试讲环节前上交。
(2)结构化面试环节(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文字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6.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于2021年1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梧州职业学院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梧州职业学院
5.注意事项:
(1)2021年1月25日-26日期间,请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向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截止2021年1月29日17:00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前考生要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笔试全程、面试候考及休息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中心)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一经聘用,若报考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774-6015914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602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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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w.xls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w.doc
梧州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7日